1、二人或以上投资注册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金超过3万元以上则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到位,首批不低于20%(不低于3万元),其余的在2年内到位。 上海注册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投资管理咨询类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等。
2、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二人或以上投资注册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2014年公司登记制度改革,现在已经普遍采取认缴制,所以注册资本数基本上不用过多考虑,通常可以选择注册50万-500万不等。
3、一般注册投资公司的流程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9条第1项)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亿元,由财政部拨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 保险类公司 1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
5、注册公司需要办理的以下手续:提供法人、股东,监事身份证原件(至少两张),法人必须年满18周岁,能提供身份证原件,注意法人在办理注册过程中,是需要到场签字的。公司名称想好,至少5个以上,查名一次性通过5个工作日,驳回又要等5个工作日了。工商核准名称通知书拿到之后,核身份。
6、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1、根据公司具体的业务性质决定,如果涉及公开、非公开募集资金,必然需要牌照;如果不涉及,则不需要,也不是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2、分两种,一类进行正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另一类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来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
3、资产管理公司不用办理金融许可证。如果需要办理金融许可证,可到所在地的金融办去联系办理。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
4、成立名称含有“资产管理”的公司也一样,没有限制,不需要牌照。对这种公司的监管也是按照一般公司的监管来的。金融牌照,即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目前金融许可证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部门分别颁发。
5、注册投资管理公司命名标准公司法规定,同行业公司命名是不能重名的。一般内资公司名称模式是:“地区+ 字号(商号)+ 行业(或者行业特点)+企业类型”。如果名称需冠以“中国”的,须经中国国家工商局,进行特殊核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完善境外投资全程监管,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是其中的核心法规之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投资范围:该法规明确规定了境外投资的范围,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金融投资等,但也限制了一些敏感领域的投资。
法律分析: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完善境外投资全程监管,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办法。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中央企业在境外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本办法所称境外重大投资项目是指中央企业按照本企业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的境外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由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子企业)在我国境外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
控股公司及直属企业原则上不得进行高风险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任何形式的炒作性证券投资、理财产品投资、利率汇率产品远期和掉期交易、期货期权交易等投资行为。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控股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并由控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 公司设立登记,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条 注册资本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 国家发改委 2006年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方式、投资方向、备案条件、 经营范围 、投资限制、企业监管等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