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2 浏览量:60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1、境内机构进行境外直接投资时,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者通过实物、无形资产以及外汇局批准的其他资产来源。 利润留存规定 境内机构从其境外直接投资中获得的利润,可以留存境外,用于其后续的境外直接投资活动。

2、境内机构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来源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资。上款所称自有外汇资金包括: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等账户内的外汇资金。

3、境内银行在进行境外直接投资时,需在获得相关核准文件后,向所在地外汇局进行登记。 投资活动包括设立境外分支机构、附属机构、购买股权等,相关资金的支付需提前向监管机构报告计划。

4、人民币直接汇往境外的规则是明确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通知,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FII)在进行境外证券投资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直接使用人民币资金购汇汇出境外。

5、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合格投资者需凭外汇管理局的投资额度和开户批准文件在托管人处为自身资金或为其客户资产管理服务开立单独的外汇账户。若设立开放式中国基金,则每只基金应单独开设账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详情...

1、境内银行在进行境外直接投资时,需在获得相关核准文件后,向所在地外汇局进行登记。 投资活动包括设立境外分支机构、附属机构、购买股权等,相关资金的支付需提前向监管机构报告计划。

2、本通知所称境内银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

3、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一项重要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关于《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发布。这项规定被赋予汇发【2009】30号文件,旨在支持和规范境内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行为,以推动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确保跨境资本流动的均衡管理,维护我国国际收支的稳定。

外汇管理有哪些要求

1、申请书应当包括开户理由、币别、账户最高金额、用途、收支范围、使用期限、拟开户银行及其所在地等内容;(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其复印件;(三)境外账户使用的内部管理规定;(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外汇有以下特殊要求:(1)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2)实行浮动利率和收取承担费。由于银行从国外借入的外汇是按照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计息的,因此,在国内发放外汇贷款的利率,也是按照浮动利率计息,由银行根据筹资成本和管理费用进行计算,不定期地调整公布。

3、具有适合开展外汇业务的场所和设备。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它条件。